通過營造共融文化、制訂共融政策及推動共融措施,照顧學生個別差異,使所有學生均能接受適切的教育。
『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』( Students with Special Education Need)是指:學生在學習上有困難或有某種身體殘疾,包括言語、學習及行為上的障礙。據教統局分類,主要為:
.特殊學習困難( SpLD)如讀寫困難 |
.智障(輕、中、嚴重)( ID) |
.自閉症( ASD) |
.注意力不足/過度活躍症( AD/HD) |
.肢體傷殘( PD) |
.視覺障礙( VI) |
.聽覺障礙( HI) |
.言語障礙( SLI) |
.其他 |
本組由學生事務副校長領導,成員包括:教育心理學家、駐校社工、學與教組代表、成長支援組代表、資源管理組代表及學科代表。
1.推動校園共融文化
2.負責統籌、協調、檢視及執行各項支援措施
3.有需要時向校方提出建議,改善配套
持續發展 |
預防支援 |
專業培訓:舉辦教職員培訓活動 |
定期會議:商討及檢視各項措施之施行情況,作合度調適 |
『友樂先鋒』計劃:推廣和諧共融的校園文化 |
個案跟進:支援個別學生,與家長及學生緊密聯繫,關心其需要及協商相關安排 |
1.尊重個人私穩,遵守保密原則
2.盡量為『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』提供與一般學生相同的學習機會
本組從以下三個層面,為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制訂校本政策,向家長及同學提供支援(可參閱下頁『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流程圖』):
資料來源 |
途徑 |
時段 |
原先就讀學校 |
1..中一新生註冊時家長呈交之小學『轉交 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資料』 |
中一新生註冊日 |
.學生於入學時轉交的 相關 證明文件 |
辦理新生入學手續 |
|
家長 |
.開學後填交的『學生健康狀況調查表』 |
學年初 |
.家長主動聯絡校方,呈交相關的證明文件 |
全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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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主任、任教老師 |
.在初中級會上提出 |
全年 |
.告知本組同工 |
全年 |
.個別及小組輔導
.朋輩關顧
.課堂調適
.考測特別安排〔如有垂詢,請與班主任聯絡〕
支援需要 |
負責同工 |
評估個案、提出建議和協助轉介校外機構 |
教育心理學家 |
訂定全校共融政策及統籌相關安排 |
學生事務副校長 |
校內考測特別安排及校外考試特別安排申請 |
學與教組 |
課堂及習作調適 |
學科及所有任教老師 |
情緒行為、社交能力、人際關係 |
駐校社工及學生成長支援組 |
日常校園生活關顧 |
班主任 |
校內設施及學習設備 |
資源管理組 |
支援安排 |
對象 |
給予額外的考測時間 |
特殊學習困難 |
考試特別安排 |
視覺障礙、聽覺障礙、言語障礙、肢體傷殘 |
調適習作要求 |
特殊學習困難、智障、視覺障礙、聽覺障礙、言語障礙、肢體傷殘 |
安排適合的座位 |
視覺障礙、聽覺障礙、肢體傷殘、自閉症、注意力不足/過度活躍症 |
豁免早會集隊 |
肢體傷殘 |
免修體育課〔須有醫生證明〕 |
肢體傷殘 |
火警演習特別安排 |
肢體傷殘 |
儲物櫃 |
視覺障礙、聽覺障礙、肢體傷殘 |
點字機、放大器、電腦軟件 |
視覺障礙 |
上落樓梯 |
肢體傷殘、視覺障礙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