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 . 宗旨

• 發揚人人能做個模範生的精神。

• 實踐人人均能改善個人弱點的目標。

二 . 參與辦法

• 全校各班學生就其學業或行為表現上個人最嚴重之一項弱點,擬訂一具體之改善目標,填寫於「參與表格」上。是項工作由各班班主任於每年第一學期協助完成。

• 「參與表格」之覆核由訓育組負責。

• 覆核後之表格將分發給學生、班主任及訓育組。

• 推行期約為六星期,各生就其所擬目標作自我完善。

三 . 評審

• 推行期完結時由訓育組老師按各生所擬自標,逐一予以評估、給分;有需要時會向有關老師、校務處或家長諮詢意見,以作參考。

• 給分由零至十分;零分最低,十分最高,及格分為七分。

• 訓育組老師完成評核工作後,將「參與表格」呈交校方作最後審閱。

• 「評估表格」評審完畢後發還學生。

四 . 獎勵

凡獲及格或以上分數者,將獲發「模範生不難做 - 自我完善計劃」獎狀及禮物,名單將在橋樑刊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