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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. 宗旨 • 發揚人人能做個模範生的精神。 • 實踐人人均能改善個人弱點的目標。 二 . 參與辦法 • 全校各班學生就其學業或行為表現上個人最嚴重之一項弱點,擬訂一具體之改善目標,填寫於「參與表格」上。是項工作由各班班主任於每年第一學期協助完成。 • 「參與表格」之覆核由訓育組負責。 • 覆核後之表格將分發給學生、班主任及訓育組。 • 推行期約為六星期,各生就其所擬目標作自我完善。 三 . 評審 • 推行期完結時由訓育組老師按各生所擬自標,逐一予以評估、給分;有需要時會向有關老師、校務處或家長諮詢意見,以作參考。 • 給分由零至十分;零分最低,十分最高,及格分為七分。 • 訓育組老師完成評核工作後,將「參與表格」呈交校方作最後審閱。 • 「評估表格」評審完畢後發還學生。 四 . 獎勵 凡獲及格或以上分數者,將獲發「模範生不難做 - 自我完善計劃」獎狀及禮物,名單將在橋樑刊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