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的:

(1)鼓勵學生改善缺席陋習,並獎勵勤學的學生,培養勤奮好學的習慣;

(2)營造良好的學習風氣。

 

辦法:

(1)全學年分為四階段:第一階段為9-10月;第二階段為11-1月;第三階段為2-3月;第四階段為4-5月;

(2)學生若能於四階段內沒有缺席、遲到及早退,每階段皆可獲頒嘉許狀,以示鼓勵;

(3)去年缺席超過15次或以上的學生,就其去年於校內遲到及缺席記錄,分四階段與今年的比較,每階段能有改善者,可獲頒嘉許狀,以示鼓勵。